{{ $t('FEZ002') }}總務處|
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110年11-12月庶務性委外工作人員第1次甄選簡章
一、報名時間:110年10月18日至110年10月25日下午17時止
二、報名地點: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總務處,
電話:29089627#121事務組施組長。
(上班時間:總務處;下班時間:警衛室)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郵寄,免報名費。
四、甄選名額:庶務性委外工作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應試人員如經本校
甄選委員會評選不符合本校需求者將從缺,另行辦理甄選)
五、甄選資格:
1、身心健康者,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酗酒、吃檳榔)。
2、學歷:國小以上(含國小)
3、年齡:18歲以上。
4、國、台語流暢,且清晰。
5、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字表格。
6、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
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汙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
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含躁鬱症)者。
7、為配合身心障礙保護法,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報考,唯需能勝任工作。
六、報名應附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國小以上(含))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
影本。
2、履歷表、簡要自傳。
3、照片兩張。
七、甄試時間地點:110年10月26日(二)上午9時整,請攜帶身分證
至本校朝陽樓1樓總務處。
八、甄選及錄取方式:
1、甄選方式:面試
2、通過相關證件、文件檢查後,依面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3、錄取名單經校長同意後公布。
九、錄取公告:110年10月28日(暫定),於本校網站公告。
十、聘用期間:
1、試用期:2個月。
2、工作期間:試用期過後,該年度得由校方視情況續聘,爾後採年度制1年
1聘,表現優良者,得由校方視情況續聘。
十一、報到時間:110年11月1日上午10時前到校辦理報到登記,並簽
訂合約。
十二、工作內容:(詳如補充說明及委外契約價金一覽表)
十三、工作時間:(詳如補充說明及委外契約價金一覽表)
十四、工作津貼:(詳如補充說明及委外契約價金一覽表)
十五、本案招聘人員於任職期間,如有不稱職或體力不堪負荷而有具體紀錄者,
依約予以解聘。受僱人員如因特別事故需於僱用期滿先行離職者,應於1
個月前提出申請,經校方同意始得離職。
十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使上述日期須變更,請注意本校公布
欄之訊息。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及本校工作需要辦理,並得補充修正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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