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文書組
{{ $t('FEZ002') }}總務處|
主旨:為宣導110年地價稅開徵訊息,並提醒民眾如期繳納,敬請貴單位協助張貼海報,並透過電子字幕機(LED跑馬燈)及所屬網站刊登宣傳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110年地價稅開徵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託播文字內容為「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關心您!」,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宣傳期程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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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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