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學組|
一、本案為因應十二年國教新增科技領域課綱及推廣創客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積穗國小等11所擔任本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辦理相關師資培訓及推廣活動,並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旨揭培訓研習共計103場次,希冀藉由一般及種子教師培訓課程,讓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於校內課程推廣並結合運用。
二、本案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一)報名方式:各場次於前二個禮拜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不接受備取。
(二)全程參與研習者,由各所屬中心核發實際教師研習時數。
(三)本案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場次所屬中心承辦人聯繫詢問。
(四)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另請各中心工作人員務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如簽到、體溫量測紀錄、帶口罩、教學環境保持通風等。
歡迎有興趣的同仁踴躍參加,可核予公假排代,倘於假日參加研習者得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覈實補休。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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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 $t('FEZ014')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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