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研組|
主旨:本署辦理「111年度教學卓越評選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作業」實施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參賽資格摘述如下: 必須為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之團隊。 前項教學團隊,
指同校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或同一學校現職代理教師(指現職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所轄學校,
連續任教滿二學期,或不包括寒、暑假而連續任教滿八個月,且於109學年度下學期及110學年度上學期皆有任教者),
共3人以上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本獎項之金質獎。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前一年度本獎項之銀質獎。
三、旨案計畫辦理時程如下: 繳交初選資料:111年2月18日(星期五)前。
公告教學現場觀察名單:111年3月4日(星期五)前。
教學現場觀察期程:111年3月7日(星期一)至3月18日(星期五)。
初選方案發表及評審會議:111年4月6日(星期三)。
網路公告初審通過名單:111年4月7日(星期四)。 薦送名單參加複選: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
四、請擬申請旨案之學校於111年2月18日(星期五)前將初選資料以
限時掛號逕寄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教務處(51045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號),
並於3日內去電確認。
五、如已申請各縣(市)政府辦理「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組初選審查」之學校,應避免重複提送同一計畫。
六、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楊國霖主任、實驗組組長(電話04-8320260分機210、212)
七、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2-07
{{ $t('FEZ014') }}2022-01-06|
{{ $t('FEZ004') }}2021-12-07|
{{ $t('FEZ005')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