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公告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舞 蹈及音樂)班招生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簡章亦同步公告於教育局官網(網址:https://www. ntpc.edu.tw/)/各項公告/電子公告,請逕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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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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