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負責盡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包括Word、Excel。
(五)持有效中華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人員者佳。
(六)為配合身心障礙保護法,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報考,唯需能勝任工作。
二、工作項目:以學校行政事務或輔助教學之工作為主。
(一)國中調代課、兼代課費、補救教學、課輔和族語密集班開設等相關業務。
(二)高中新課綱學習歷程檔案平台,全校行政及教師資料彙整和維護,定期催繳質性和量化評量分析,並進行處室間溝通傳遞。
(三)高中第二外語、勞動權益課程、實驗班課程和多元選修等其他特殊課程執行細節和成果發表。
(四)高中新課綱成績評量系統建置和新課綱相關事項推動協助。
(五)其他教務處臨時交辦事項。
三、待 遇:約34,916元
四、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甄選方式:資格審查、面試。
四、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五、報名所需證件: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國民身份證(三)簡歷表含自傳(四)其他證照
(五)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六、報名方式: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5月13日(星期五)止(郵件請於13日(含)前寄達本校),將報名所需證件影本寄送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校址: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
七、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另以電話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八、工作期限: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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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22
{{ $t('FEZ014')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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