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主旨:本市111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自111年6月28日(星期二)起於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特殊教育資訊網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 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1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一)書面審查:1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月14日(星 期三)下午10時。
(二)能力評量:1、第1階段:111年10月5日(星期三)至10月6日(星期四)上 午8時至下午10時。2、第2階段:111年12月1日(星期四)至12月2日(星期五)上 午8時至下午10時。
五、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 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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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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