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研組|
主旨:有關「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及增能課程」相關資訊,
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4018號函、第1110077115A號函及第1110077888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
相關培訓、認證及增能課程資訊臚列如下: 「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增開場次)」
第12梯次課程資訊(如附件1及附件1-1)如下: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
課程時間:111年8月1日(星期一)至8月5日(星期五)止。
參與對象:年滿20歲(91年6月30日(含)前出生者),
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或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本課程鼓勵具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且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者踴躍報名參加培訓。 對本課程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
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92。
「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增開場次)」(如附件2及附件2-1)資訊如下:
第8梯次: 報名時間:111年8月8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日)。 認證時間:111年9月17日(星期六)。
第9梯次: 報名時間:111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日(星期日)。 認證時間: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參與對象: 已參與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並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
符合免修本計畫閩南語文(或客語文)之培訓課程時數(36小時)資格者,檢具相關證明報名認證考試(請參考本計畫:柒、免修作業原則)。
對本認證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劉智文先生,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79。信箱:sky6351000@mail.nutn.edu.tw。 1
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增能課程(如附件3及附件3-1)資訊如下:
第1梯次: 報名時間:1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課程時間:111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第2梯次: 報名時間:1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7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課程時間:111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參與對象: 具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者。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本土語文」之教師(含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教支人員)。
對本課程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吳馨如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78。信箱:katy1015@mail.nutn.edu.tw。
三、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各校依下列順序聘用:
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具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四、本局同意核予參與培訓、認證及增能課程出席人員公(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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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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