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學組|
二、國立成功大學根據「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及教育部於111學年度起於中等學校全面實施台灣本土語文教育之政策以培育具備台語(閩南語)專長之中學教師,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三、旨揭招生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具有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3.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
(二)網路報名日期(含繳費截止日):111年7月20日(星期三)至7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三)招生說明會時間及地點:1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28分於成大台文系88154教室。
四、簡章及報名方式說明連結:https://twl.ncku.edu.tw/。
歡迎有興趣的同仁踴躍參加,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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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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