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試務組|
說明:
一、甄選學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原111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規定,自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二、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組)、學程,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2年4月13日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考生若為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於資格審查期間(112年4月20日10:00起至5月3日17:00止)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為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2年5月3日17:00前向本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五、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其第一~五學期「修課紀錄」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則由就讀學校上傳至本會。 高中職學校112年5月11日10:00起至5月17日17:00止,將參加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本會。 112年5月18日10:00起至5月22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已畢業生,其第一~六學期「修課紀錄」皆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
六、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1年12月8日起於本招生官(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紙本招生簡章自111年12月15日公開發售。
七、若貴校有附設進修學校(進修部)或實用技能班(學程),務請協助轉知,本會不另發文。
{{ $t('FEZ003')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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