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試務組|
說明:
一、依本會112年4月14日招聯字第1120000136號函續辦及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281號函辦理。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心)112年4月25日公布防疫降階之調整措施,其中維持未調整之重點項目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解隔條件不變;輕症患者維持自主健康管理之建議,高風險族群以及出現警示症狀者儘速就醫。」
三、承上,現階段仍維持COVID-19中重症確診個案公費隔離治療,輕症患者自主健康管理。爰此,本會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訂於112年5月18日至6月4日由各大學辦理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應變機制,仍依本會前函辦理。
四、考生若遇甄試期間有「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主治醫師判定不可外出應試之確診通報病例者」之情形,請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通知單向報考校系提出申請,經校系審核通過者,可適用應變機制。
{{ $t('FEZ003')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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