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組|
說明: 一、依據學生輔導辦法第14條及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學校輔導教師生命教育工作坊」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透過校際交流凝聚生命教育區域發展共識,建構本市高中職輔導教師專業後盾並進行輔導教師進階增能。 三、參加方式及辦理場次、時間如附件實施計畫。本案將依出席情形核給「全國教師進修網」研習時數。 辦理地點: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輔導室會議室,均為實體研習。 參加對象: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之輔導團員。 高中職輔導教師、生命教育授課教師及有興趣之一般教師。 四、本案請貴校惠予報名成功教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以公假課務排代方式參與,惟參與教師研習後應協助學校推動生命教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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