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112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二、本實施計畫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官網、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特殊教育資訊網及新北資優鑑定系統網。
三、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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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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