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生教組|
(一)正取:面試編號02 蔡 OO
(二)備取:面試編號01 閻 OO
二、說明:
(一)經招僱合格人員,由本校通知正取 、備取人員參加現場分發作業。人員屆時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正本,並檢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含胸部X光透視),親自到場參加分發 ;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
(二)分發作業時,如經現場工作人員唱名 3 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正取人員 若未到場 ,於分發現場由本校依備取人員成績高低順序唱名參加公開分發 不接受分發者,視同棄權 ,並註銷備取資格。
(四)凡經錄取分發,未依通知單於 3 日內前往指定學校報到者,視同棄權,通報教育局擬註銷該年度之僱用資格。
三、其他報名相關事項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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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12
{{ $t('FEZ014') }}2023-11-01|
{{ $t('FEZ004')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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