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副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學組|
三、114學年度認證計畫說明如下:
(一)教師完成研習及專業實踐事項期間:114年9月至115年5月。
(二)提交認證資料期間:115年5月20日(星期三)至7月31日(星期五)。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教師自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認證資料。
(四)申請對象:
1、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已於113及114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2、教學輔導教師:已於112、113及114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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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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