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複試時間:114年6月28日(星期六)。
二、複試地點:
(一)一般組(不含雙語類科、特教專輔)考場:新北市立丹鳳高中(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72號)。
(二)一般組(雙語類科、特教專輔)及實驗教育組考場:新北市立新泰國中(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359號)。
(三)注意事項:
1.本次不提供前一天開放複試考場。
2.請應考人依簡章規定及考場現場指示配合應試。
3.試場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應考人不得據以要求更換試場或提出任何異議;且無論能否修復,應考人均不得要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四)試場注意事項:
1.當日所有應考人請依照試場指定動線上樓或下樓,並向樓管人員出示准考證證明身分,非應考人不得上樓或進入試場區域。進入準備室後,除非特殊理由,請勿隨意走動離開,以維護考場秩序。
2.每1試場均安排1至2位服務老師,負責唱名、核對身分及計時按鈴,應考人若未能於規定之時間到達「報到室」完成報到,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進入試場,應考人不得異議,口試亦同,請應考人務必依照排定時間提早到場準備。
3.進入「準備室」及「試場」後,禁止使用手機、呼叫器、PDA、電腦(含平板電腦)(應考科別註明可使用電腦者除外)、穿戴式電子裝置(例如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AppleWatch等)、照相機等所有具備通訊、照相功能之電子器材,違者扣除複試總成績5分(有T分數之考科以T分數成績計算)。
4.口試時應考人自行準備之教學檔案等資料僅供參考。
(五)檢附「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一般組、實驗教育組及特教專輔複試考場及試場分配圖、應考人注意事項暨考生時間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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