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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學組|
旨揭簡章招生內容簡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如下(三項皆須符合):
(一)大學學歷: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語言證: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3.前點資格之認定,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CEF架構,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綱,證明所辨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CEF Bl級(含)以上之公認標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三)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四)招生人數:每班30人(未達25人該校保留開班權利)。
(五)報名費用:新臺幣1,500元整。
(六)報名時間:109年12月22日至31日止寄送相關報名表件。
(七)報名方式請參考招生簡章,錄取名單預定110年1月25日於該校進修學院網頁公告,並個別通知錄取者。
(八)報名表及簡章可自該校首頁下載:https://w3.nknu.edu.tw/zh/或進修學院https://c.nknu.edu.tw/ccee,若有疑問逕洽該校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洽詢。
歡迎有興趣的同仁踴躍參加,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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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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