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第七屆學生自治會選舉
【投票須知】
1. 投票時間:113年6月24日(一)9:00~13:10。
2. 投票地點:星光樓三樓雲水軒。
3. 請攜帶學生證至指定地點進行投票。
4. 投票時,選舉人使用選務小組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 圈選一組候選人。若選舉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 方式圈選,則為無效票。
5. 禁止於投票所四周喧嚷或干擾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6. 投票時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7. 投票不小心蓋錯,無法換選票或重新領票再投。若不 小心劃記錯選票,仍請投入票匭,請勿撕毀選票,或 將選票攜出。劃記在候選人的號次、照片、姓名、圈 選欄上,均屬有效;同一個欄位,若不小心蓋兩次以 上仍屬有效。
8. 只要在投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票所前排隊領票,均可 繼續投票至投票完畢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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