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f121
{{ $t('FEZ002') }}總務處|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請貴校加強校園環境、設備巡查改善及教職員工生安全宣導,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安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46633號函辦理。
二、本市學校申請「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理賠發生事故地點、種類分析如下: 事故地點依申請案件數依序為教室、校內其他、走廊及樓梯、操場、遊戲場、停車場、校外、體育館、宿舍、化妝室及辦公室。 易發事故種類為跌倒/滑倒、其他、其他物掉落、尖銳物割/劃傷、碰撞、高處摔落、樹枝葉掉落及燒燙傷。
三、副本抄送幼兒教育科,請協助轉知所轄幼兒園。
{{ $t('FEZ003')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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