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劉妤媺
{{ $t('FEZ002') }}註冊組|
110年度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就讀國內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
3.須符合下列2類資格條件之一
第一類:本人須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
學習獎學金:
1.優秀學金:國、高中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總平均在80分以上 (國中 3500元、高中6000元)
2.助學金:國、高中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總平均在60分以上(國中 1500元、高中2500元)
嘉義世華工商婦女協會-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凡特殊才藝 (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109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國中3500元、高中6000元)
升學獎學金:
於110學年度錄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博士班並完成註冊者 ( 高中生大專院校 10000元)
第二類:父母任一方為顏面損傷者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
109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擇一,國、高中 70分以上 (國中 1500元、高中2500元)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藝優秀獎學金:
特殊才藝獲109學年度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不包含校內舉辦之比賽) (國中3500元、高中6000元)
陽光獎
申請對象:(兩點皆須符合)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
申請獎項:
1.卓越獎:12000元
2.傑出獎:8000元
申請文件:
1.陽光獎申請書
2.自傳
3.親友、師長、社工之推薦函
4.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5.戶籍謄本(3個月內)
6.顏面損傷醫師診斷證明
7.相關資料佐證(榮耀事蹟、獎狀、照片、簡報等)
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項即可申請)
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
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含進修部)
申請項目:
1.電腦優秀獎學金:109/07/01至110/06/30 參加政府正式檢定且通過取得證明者
2.電腦傑出才藝獎:109/07/01至110/06/30 參加國內外政府單位,學校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各項電腦專才比賽獲得傑出歐秀獎項者(學生需為校際比賽之獎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3.自傳 (600字以上)
4.損傷證明文件(醫師診斷證明)
5.電腦技能檢定證明 (電腦優秀獎者應繳)
6.特殊才藝得獎證明 (傑出才藝獎者應繳)
申請截止:110年09月30止 (僅接受線上網路申請,請自行上網報名並備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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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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