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新莊區公所111年(109學年度)聯合優秀獎學金暨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高中部
擇一申請
優秀獎學金:學業成績:上下學期成績加權總平均85 分以上,操行平均80 分以上者,且無任何一科(含體育、實習、服務學習、外語能力檢定等不計學分之項目)不及格
(另須更正班級公告單有誤,優秀獎學金僅限高中職以上申請)
獎助學金:學生本人及家長在本區設籍一年以上(109 年9 月30 日以前設籍),現尚在籍並居住本區,且109 學年度於國內就讀高中職、學業成績:上下學期成績加權總平均75 分以上,操行平均80 分以上者,且無任何一科(含體育、實習、服務學習、外語能力檢定等不計學分之項目)不及格
並需經教師推薦(須詳填該學生之家庭狀況與家庭突發之急難事項)方予受理。
申請對象:國中部
獎助學金 國中統一由學校造冊 (清寒、低收或家庭發生變故急需協助者,請踴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1.10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2.清寒證明、低收證明、中低收證明、導師證明家庭急需協助者 (請至註冊組領取導師推薦函)
收件截止:1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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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08
{{ $t('FEZ014')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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