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轉知臺中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0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之在學高中學生
2.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困難,導師出具證明者
3.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成績限制:
國中組: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高中組: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獎助金額:
國中:新台幣1500元/名
高中:新台幣2000元/名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2-23
{{ $t('FEZ014') }}2022-03-25|
{{ $t('FEZ004') }}2022-02-23|
{{ $t('FEZ005')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