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
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研 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 由該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
(一) 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千元整
(二) 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 高中(職)組:
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千元整
(四) 大專組:
1. 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長期助學金額 [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本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高中(職)畢業]
(一) 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貳千元整,持續助學
(二) 國中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參千元整,持續助學
(三) 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伍千元整,持續助學
申請條件:
一、應具備下列文件,除第5、6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
予受理。
(一) 助學金申請書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需蓋有當學期註冊章)
(三)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需有記事欄)
(四)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凍結戶、示警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 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須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申請截止:
一、第一學期為每年9月20日止 (國小至高中組)及9月30日 (大專組)
二、第二學期為每年3月10日止(不分組別)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8-26
{{ $t('FEZ014') }}2022-09-25|
{{ $t('FEZ004') }}2022-08-26|
{{ $t('FEZ005')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