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協行
{{ $t('FEZ002') }}註冊組|
桃園市11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11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2年3月31日)
2. 111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3.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申請截止:112年3月17日 (註冊組受理至112年3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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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08
{{ $t('FEZ014')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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