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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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類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皆可申請
1. 具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2. 持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單親或家庭變故的有效證明文件 (含戶籍謄本有記事說明)者
申請條件:
1.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導師評語
3.戶籍謄本
4.獎懲紀錄,無記過以上之紀錄
申請截止:112年4月17日止 (教務處註冊組受理至4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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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14
{{ $t('FEZ014')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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