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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11學年度獎助學金
申請類別、對象、金額:
1. 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 設籍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具政府機關發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現就讀於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
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等)或大專院校(不含進修、補習、空大、空專、研究所、在職進修、推廣教育等等),
其人品善良有心向上,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 審核甄選:高中職生(含五專前三年),限 93/09/01-96/08/31 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無不良懲處紀錄,
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五仟元,暫定10名。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限89/09/01-93/08/31出生者;
本學年度上學期之德行(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五仟元,暫定5名。
2. 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 不限設籍 (但屬於北北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入之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限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高中職
(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
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 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3/09/01-96/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
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 每名新台幣壹萬五仟元,暫定50名。
3. 崇善獎
(1) 凡符合上述 1. 北北基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2.北北基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
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五仟字,詳述之者。
(2) 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暫定3名。
每戶不限申請人數,但每人限申請單一類別,不得重複,重複者不受理。
申請崇善講者,經審核未符合復審資格者;得將初審合格者,轉為助學金優先審核甄選。
檢附資料:請詳閱附件說明
申請方式:請先備妥檢附資料,再進行 E-mail 網路報名;以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郵寄資料申請
(1) 第一階段:E-mail 網路報名 (限 112/04/17 (一)上午8時起至112/04/19(三)下午5時止,詳實填妥申請表之甲部分,
將申請表以word附加檔案方式,E-mail至基金會電子郵件信箱: chorn-shan@umail.hinet.net
(2) 第二階段:郵寄資料申請,網路報名後,12小時內,會收到E-mail傳送之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立即列印申請表,
在乙部分蓋章,並備妥丙部分,以基金會網路報名回函通知書上,記載之郵寄期限日期內,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崇善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收。
請詳閱附件:實施要點說明,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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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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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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