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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申請對象: 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至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申請條件:
1. 低收入戶證明
2. 111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3. 111學年度第2學期操性成績80分以上,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4. 111學年度第2學期體育成績 70分以上,若無必修或選修課程則免付。
其他條件要求:
1. 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 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 發放獎助學金時仍在學
獎助金額: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
受理截止:112年10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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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19
{{ $t('FEZ014')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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