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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實施辦法:
為有效處理本救助金,特訂定「財團法人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推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清寒助學金金額如下:(基金會此次僅提供高中部名額一名)
高中(職)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臺幣6000元整。
申請資格
一、本助學金僅提供學校推薦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三、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申請標準
1.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2.或在「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有具體優異表現」者,以前一學期成績為主。
申請截止:於每年3月31日前,(註冊組協助辦理至3月20日止,逾時不候)
必備文件,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置於最上方)
2.申請表(附件1)。
3.家庭狀況說明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附件2)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附件3)
5.相關證明文件(以下證明2擇1)(附件4)
(1)前一學期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正本。(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
(2)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作品等影本。
6.(中)低收入戶證明、里(村)長清寒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附件5)
7.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6)
頒發方式:
一、通過助學金申請者,本會於4月底統一用掛號信函通知各推薦學校,並將助學金以匯款方式匯至各學校401專戶。
二、各學校請於接獲助學金後代為轉發給學生,並同時請學生簽收本會收據,再一併與學校所開具領款收據,於5月底前寄送本會。
連絡方式:
電話:(06)263-7923洽助學金小組
傳真:(06)263-7924
e-mail:hlservice@hanli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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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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