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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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
在學期間於語文、科學、才藝、技能、體育、創作、社團活動、敬師孝親、服務學習、助人義行、其他有具體事蹟或表現傑出者。
本類名額為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並無條件進位至整數,若申請學生已獲得學習卓越市長獎,由選拔順位依序遞補。
高中名額:4名;國中名額:8名
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核程序及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1. 請畢業生至教務處領取申請書或至丹鳳高中首頁下載申請書填寫。
2. 將申請書交由導師審查認證後,各班彙整後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務必確認是否有警告以上之紀錄,請先至學務處核章)
3. 本階段於114/03/24(一)至114/04/11(五)收取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第二階段:
特殊展能學生受獎評選委員會將在畢業典禮前另擇時間召開審查會議。
審查標準:
基本條件:在學期間之日常生活表現,經改過銷過程序完備後,無警告以上之紀錄。
計分原則及計分方式:請詳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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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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