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協行
{{ $t('FEZ002') }}註冊組|
桃園市11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3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
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
就讀桃園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4年3月31日)。
(二)113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請符合資格者,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受理截止:114年3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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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3-11
{{ $t('FEZ014') }}2025-07-31|
{{ $t('FEZ004')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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