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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1.新住民 2.新住民子女
獎項繁多,請詳閱附件
因部分獎項需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請於下學期再提出申請
若曾於108學年度提出特殊才能優秀獎學金申請而獲獎者,請勿再以同樣得獎獎項申請
重複申請者將取消資格(敬請詳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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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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