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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
在學期間於語文、科學、才藝、技能、體育、創作、社團活動、敬師孝親、服務學習、助人義行、其他有具體事蹟或表現傑出者。
本類名額為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並無條件進位至整數,若申請學生已獲得學習卓越市長獎,由選拔順位依序遞補。
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核程序及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特殊展能學生受獎評選委員會將在畢業典禮前另擇時間召開審查會議。
審查標準:
基本條件:在學期間之日常生活表現,經改過銷過程序完備後,無警告以上之紀錄。
計分原則及計分方式:請詳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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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21
{{ $t('FEZ014')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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