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副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學組|
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 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 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 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 額與機票補助。
若有需申請同學請於簡章截止日的前三天告知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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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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