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試務組|
※補考資訊
一、新北市立丹鳳高中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補考範圍(考科與非考科),詳情請見附件。
二、補考日期:114/5/13(二),時程表詳見附件。
三、補考地點:星光樓三樓雲水軒
四、補考名單:05.08更新 可補考名單及不可補考名單
新北市立丹鳳高中高中部學期補考試場規定事項
2024.6.28試務組編製
一、一般事項
(一)學期補考為學校正式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比照定期考試規定事項。(註:自112.6.17繁星委員會通過,於定期考試及學期補考有舞弊行為者,取消校內繁星推薦資格)
(二)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身分證或學生證。(不開放數位學生證)
(三)應試服裝:為有效辨識身分,請學校服裝(制服或體育服),未穿著校服、穿著拖鞋、穿著班服者一律不得應考。
(四)應試物品
1. 文具、無文字符號之文具盒(袋)等。
2. 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
①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
②任何可能妨害考試公平之書本、物品或紙張等(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詞彙卡、計算紙、標有數學算式或函數或函數圖形的文具或用品)。
(五)入場與離場時間說明
1. 請應試學生依照補考日程表至補考教室外應考,於考試時間開始後20分鐘,不得進場考試。於20分內遲到者可入場考試,惟不得要求延長作答時間。
2. 因應本次考試時間仍在學期中,提早離場可能影響其他班級上課秩序,本次補考不可提早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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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4-23
{{ $t('FEZ014')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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