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轉知新北市教育局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科技教育教學與學習及探索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有意願申請老師與設備組聯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2536號函及「新北市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書」子計畫三辦理。
二、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網要實施,透過科技教育教學與學習及探索活動,促進學生對於科技議題的主動學習、創意思考及問題解決能力,特辦理本案。
三、本案擇優補助至多52校,辦理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補助經費每校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7日止,請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模組,填報是否申請本計畫,並檢附核章後申請表暨經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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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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