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副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 正規定」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進而協助學校辦 理公開授課及進行專業回饋,以落實教師間同儕視導功 效,達成專業成長之目的,依本局修訂之教材,辦理旨揭 計畫。
三、本案重要實施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 (
二)申請方式:於113年6月15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申 請,每校至多1場次。
(三)核定方式:以各校填報順序依序審核,全市性研習優先 錄取,並於113年7月31日前公布通過名單。
(四)公假:本局同意核予工作人員至多3人公假派代,若於假 日期間研習得於2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各課程講 師及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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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5-13
{{ $t('FEZ004')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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