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對象:110學年度升八年級與升九年級之學生
1.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08月02日新北教特字第1101414454號函辦理。
2. 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停課,且事涉學生升學權益,109學年度第2學期尚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其時數可延長採計至110年10月31日。未完成之時數可於疫情解封後至公家機關(例如消防局、派出所、圖書館等)進行服務學習,或開學後在校內進行既定事項之服務學習。
3. 本校放寬因應疫情停課得以家事取代部分服務學習之認定,請留意認證時數上限及條件:
(1) 尚未完成109-2之服務學習時數,最多補足6小時為限。(10月底前須完成登錄)
(2) 因取消暑期返校打掃,(110學年度) 八、九年級學生得以家事補足110-1服務時數2小時為限。
(3) 服務學習時數不得重複辦理銷過,經查如有重複申請之事實,則不予列計。
(4) 請有需求之同學下載本表,完成服務學習後請家長認證,俟復課返校後作為服務學習紀錄卡之附件,並請導師協助於橘卡上認證,再送至社團活動組覆核。
註:本表僅供因應疫情停課期間未能完成服務學習者之配套措施,110學年度仍依原規定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8-05
{{ $t('FEZ014') }}2022-02-01|
{{ $t('FEZ004') }}2021-08-25|
{{ $t('FEZ005')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