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 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之國、高中生
申請條件
1.由祖父母扶養之隔代教養學生,若其親生父母親俱在且仍有工作謀生或給予家庭照顧能力者,不予申請。
2.隔代教養家庭須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符合設籍新北市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之條件。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不受上述條件2之年齡規範,亦得申請獎學金。
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社福/清寒、傷殘證明:(1)新北市區公所核發之社福證明 (2)殘障手冊影本或醫院開立之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在同一面)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銀行或郵局帳戶影本
4.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一人設籍新北市)
5.歷年成績單
辦理截止:1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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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11
{{ $t('FEZ014')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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