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協行
{{ $t('FEZ002') }}註冊組|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本獎學金申請期限及方法如下:
一、申請期限:第一學期自九月十五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第二學期自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三十日止。
二、申請方法:申請本獎金學生,無論在本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一律由其就讀學校統一辦理核轉本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註冊組受理截止:112年10月11日 (逾期不受理不退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9-19
{{ $t('FEZ014') }}2024-01-31|
{{ $t('FEZ004') }}2023-09-19|
{{ $t('FEZ005')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