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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複查生」申請

公告分類 : 註冊組-獎助學金

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複查生」申請

註冊組受理截止:115年8月30日止,請畢業生於開學前繳交所有資料。

目前就讀國小6年級、國中3年級、高中3年級之受獎助學生務必填寫「畢業調查表」。

為避免疏漏,還請應屆畢業生(升高一、升大一)及已就讀他校之畢業生(即將升高二)務必填寫畢業調查表

申請應備齊資料:

一、申請表(申請人、家長簽章)(附件1) (複查生免填本表件,直接至線上系統填報)。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該年度2月1日迄今)。

三、經濟狀況證明:

    (一)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 非低收入戶請附全戶稅籍資料。

四、 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申請人配合事項:
一、獎助學金使用計畫(如附件2):
    每案於提出申請時,需一併繳交獎助學金使用計畫,以利學習金錢管理及自我規劃。
二、受獎助人應主動參與服務學習活動每學年度至少18小時,俾鼓勵獲獎者懂得珍惜與感恩社會資源之挹注。
三、獲獎助高二學生,有義務參加本市舉辦財商課程,俾利提升學生財務管理能力,成為樂於助人的人。
四、受獎助人之姓名與獲獎助事項得由本府於媒體公告或發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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