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書中心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公告分類 :
技術服務組-K書中心
公告K書中心實施辦法
第四條 【取消】高三同學只繳交保證金,不需繳儲值金部分。
改由獎勵機制鼓勵學生使用K書中心環境讀書
第八條 圖書館負責單位改為技術服務組 分機183
第四條 【取消】高三同學只繳交保證金,不需繳儲值金部分。
改由獎勵機制鼓勵學生使用K書中心環境讀書
第八條 圖書館負責單位改為技術服務組 分機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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