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高中助學金

公告分類 : 註冊組-獎助學金

新北市高中助學金

申請對象:學生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

申請限制:在學高中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重複條件擇一)

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 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當年度之失業給付證明

3、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檢附家長身心障礙證明

4、 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 。

獎助金額:每名5000元

受理截止:115年9月14日 (一) 16:00止

*依繳交社福證明造冊後,於9月10日至9月14日前來註冊組簽名。

*未繳交社福證明者,視同放棄,請務必確認是否已繳交。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