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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局108年5月17日新北教安字第1080863613號及115年5月11日新北教安字第1150873908號函辦理

公告分類 : 首頁-校園公告
邇來接獲民眾反映,部分學校仍有將學務創新人員稱為「教官」之情形,易造成校內師生及學生家長對其身分及職務之混淆。重申學務創新人員職稱統一為「生活輔導員」,簡稱「生輔員」,英文職稱為「life counse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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