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優秀高中生獎學金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優秀高中生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為協助全國優秀高中生安心就學,助其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選讀母系大學部,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對象: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第三條、申請資格:學業(智育或學習領域成績)前一學年成績類組排名排名前2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
第四條、名額及獎金金額:每年十五名為原則,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五條、申請方式:
一、自每年公告日起至9 月30 日截止
二、申請時應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並附繳下列證件:
(一)、申請人在學證明。
(二)、高中二年級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類組排名證明)。
(三)、檢附500-1000 字簡明自傳一份。提交之自傳需為申請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三、申請者若有家境清寒之事實本會將予優先考量,可於自傳中詳明家庭狀況,
並檢附就讀學校證明文件或鄉鎮區公所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即可),
村里長證明恕不受理。
第六條、由獲獎學生就讀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獎。
第七條、評選方式:由本會授權母系系主任召集成立審查委員會(含
系友會代表一人),進行審查評選。
第八條、本辦法經系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