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鴻海獎學鯨-清寒獎助學金」
鴻海獎學鯨-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為學校推薦之具有學籍、且家庭貧困(符合下列情況其中之一者,並請附上相關證明)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家境清寒學子:
• 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 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 114年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申請說明:
(一)本獎助學金須以學校為提出申請、領款簽收與管理運用單位,且學校須將款項專用於基金會指定之獲選學生。但獲選學生僅為在該校就讀時擁有此獎助學金之使用額度,並非實際擁有此筆獎助學金,所以學生不可要求領出此獎助學金或自行決定如何使用;一旦學生因任何原因不再就讀於該校,也不得主張要帶走此獎助學金。
(二)學校推薦並彙整個別學生資料後統一提出申請,在確認獲選名單後,基金會將把每名學生額度款項匯至學校帳戶,並由學校簽收領據、管理、運用。
(三)如貴校為私立學校或獎助學金須匯入貴校家長會帳戶,本會依據國稅局規定須開立扣繳憑單予貴校(獎助學金將列計學校收入,但無稅金問題),若申請則視為同意。
(四)本獎助學金須優先用於獲選學生在校與學習相關所需(例如:學費、代收代辦費、 學校課後輔導、講義費、社團費、校外教學、畢業旅行、學用品、補習、證照考試......等),且為學校教育儲蓄戶或縣市教育局處難以協助之費用;若有餘,亦可用於該生本身之必要生活扶助(例如:配眼鏡、添禦寒衣物、換球鞋......等)。
獎助金額:
| 學制 | 金額 (新台幣:元) |
| 國小 | 8000 |
| 國中 | 8000 |
| 高中 | 20000 |
